教育部:学生欠缴学费不得扣发毕业证学位证
 
2009-10-19
 

    东北网8月3日讯 目前,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相继离校,教育部门近期重申,对欠缴学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严禁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据了解,教育部门要求,各高校要加强毕业生的服务、教育、管理,特别是要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平稳离校。各高校应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开展服务,尤其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国家和高校有关政策规定,注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其中,对欠缴学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严禁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此外,各高校还将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及时统计上报有关信息,对于离校后申请入伍的毕业生,高校将配合兵役部门积极为毕业生补办参加入伍预征的相关手续。(编辑: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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