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价函字[2007]5号
关于畜禽屠宰费和专用车运送 牛、 羊、犬运费标准的复函
市六兴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畜禽屠宰费、专用车运送牛、羊、犬运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过实际运作,你公收取的畜禽屠宰费和运送牛、羊、犬运费已得到广大经营着的认可。经研究,同意畜禽屠宰费和运送牛、羊、犬运费继续执行七价字[2003]38号和七价函字[2001]9号文件。
此函有效期二年。
七台河市物价局 二00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