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价字[2007]38号
关于确定5路、17路、20路公交线路 客运票价的批复
市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交5路、17路、20路客运票价的请示》收悉。为更好的满足广大市民乘车需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你公司开通了桃山六井一桃山街道方向的20路公交车和茄子河—新兴村方向的17路公交车。各线路分别配备了新型客车,采用IC卡无人售票方式服务。经研究,同意17路公交车实行区段票价,起步价每人次1.0元,全程票价1.5元;20路公交车全程一价,每人次1.0元;5路公交车由现行全程票价0.5元上调到1.0元。其它有关规定按七价字[2006]40号文件执行。
此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七台河市物价局 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