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台河市委七届九次全体会议确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这是市委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又一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采取积极有利措施,本着“关爱老人、造福老人”的宗旨,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为全市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凡持有七台河市常住户口且无固定收入(固定收入是指:享受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金、退职费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享受建设征地补偿的农转非人员;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的80周岁(193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89周岁的老人;2、90周岁(192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的老人将全部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使全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又向前迈了一大步。目前,各区(县、场)正在抓紧时间统计、审核辖区内高龄老人情况,高龄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
(作者:沈万霞 来源:七台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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