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1-08-17
 

  为满足我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 年七台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共计划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 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3 年8 月31 日以前,1975 年8 月3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考工作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7 室,联系电话:0464-8252310,0464-8226062,报名时间:2011 年8 月22 日-8 月26 日。
  (二)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蓝底彩照2 张,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务费收取
  考试收费为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主要用于考务支出,根据有关考试收费标准,考生报名费、考务费165.00 元/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达不到3:1 比例的,缩减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考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 每科满分为100 分。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分别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6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8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
  体检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新的拟招聘人员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查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市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该报考同一职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及聘用。市招考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市招考办统一进行聘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台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七台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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