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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干字〔2008〕5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 叶喜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决定: 叶喜忱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李学森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长; 陈长义同志任市非公有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亚英同志任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超同志任市物价局调研员; 刘静祥同志任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调研员; 白俊凤同志任市财政局调研员; 马殿军同志任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孙喜忱同志任市煤炭局副调研员。 免去: 王志超同志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刘静祥同志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地震局局长职务; 叶喜忱同志市编委办副主任职务; 李学森同志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职务; 孙喜忱同志市煤炭局总工程师职务。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