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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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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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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干字〔2008〕3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 高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决定: 高明同志任市长助理、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崔玉平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国华同志任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郭建政同志任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丁玉萍同志任市编委办主任; 袁本荣同志任市人事局调研员; 李永祥同志任市商务局调研员; 赵晶同志任市人事局调研员。 免去: 张克同志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局长职务; 丁玉萍同志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袁本荣同志市编委办主任职务; 王峰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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