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制定并细化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
一、政策法制背景 1、政策依据。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七政公开办[2009]1号)。 2、概念。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行决定权,也就是对行为范围、方式、种类、幅度、时限等的选择权。 3、法制背景。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依法行政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法体系本身不健全;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在行政处罚中显失公平,突出表现为畸轻畸重、轻者重罚、重者轻罚、同错不同罚;自由裁量权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前后不一;推诿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消极不作为等等 二、目标和指导思想 目 标: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以提高,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任务及落实情况 1、梳理执法依据。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5个法规。拍卖行政处罚权在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权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行政处罚,目前我们没有涉及;商业特许经营行政处罚权在省厅,这5个方面,我们虽有业务关联,但不制定处罚基准。 2、建立行政处罚基准制度。我局9月部署这项工作,由办公室、公平贸易科、整规办、商改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畜禽屠宰管理所,共同贯彻落实。将执行基准细化为违法行为、认定依据、处罚依据、执行标准四大事项,按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4个裁量阶次,在情节上体现从轻、教育、首错免罚精神,对应的执行数额分较小罚款、一般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最大数额罚款4个档次。 3、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制度。《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成品油市场管理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典当管理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酒类流通管理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生猪屠宰管理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