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贯彻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安排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三)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事业、企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贯彻实施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的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监督、组织实施;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区(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培育和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市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含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干部从外市地调入及调出本市的审批工作,承办我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单位科级以下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调、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和退职工作。
      (九)综合管理市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办法;审核以市政府以上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
      (十)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以及营职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和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开辟智力和项目的引进渠道。
      (十二)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综合协调和年终评比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和提请市人大任免政府组成人员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408号
七台河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45号 E-mail:qthgo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