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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法制办设3个职能科:
(一)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安全及部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机关内外联络和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 调、催办落实;负责人事、劳资、办管干部管理、党群等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行政机关领导、政府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负责拟订新颁布 的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参与全 市重大法律问题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宜的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市政府领导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立、改、 废和备案审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承办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工 作,并拟订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对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依 法纠正违法问题的具体承办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行政行为;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 法监督检查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有关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协调 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具体办理依法 应由市政府管辖、处理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及非诉讼事务;承办涉及市政府的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负责组 织起草行政机关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方面的配套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