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
行政许可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乡建设 |
|
2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
行政许可 |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 |
城乡建设 |
|
3 |
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设立 |
行政许可 |
《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
林业 |
|
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 |
国土资源 |
|
5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国土资源 |
|
6 |
开发面积在100公顷以下荒山、荒地地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等活动 |
行政许可 |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国土资源 |
|
7 |
建设项目用地改变用途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国土资源 |
|
8 |
国有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纪念建筑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
文化 |
|
9 |
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勘探、挖掘等作业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
文化 |
|
10 |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
安全生产监督 |
|
11 |
建立殡仪馆、火葬场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款 |
民政 |
|
12 |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 |
行政许可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 |
农业 |
|
13 |
核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
水利 |
|
14 |
县(区)政府机构设置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 |
综合 |
|
15 |
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核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黑龙江省持证执法和监督规定》第九条 |
综合 |
|
16 |
批准各县集资建设燃气工程 |
非许可性审批 |
《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城乡建设 |
|
17 |
集资合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城乡建设 |
|
18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六条 |
国土资源 |
|
19 |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8.3 |
环境保护 |
|
20 |
事故、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能源 |
|
21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
城乡建设 |
|
22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
国土资源 |
|
23 |
村镇圈内农用地转用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国土资源 |
|
24 |
审定(调整)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
综合 |
|
25 |
批准国有企业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股权转让 |
非许可性审批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
综合 |
|
26 |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查 |
非许可性审批 |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债[1999]230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5]第28号令》 |
综合 |
|
27 |
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行政区划变更 |
非许可性审批 |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
民政 |
|
28 |
批准向社会公布重大审计事项审计结果 |
非许可性审批 |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署令第3号)第五条 |
综合 |
|
29 |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署令第3号)第五条 |
非许可性审批 |
转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宗发字[1993]46号)第二条 |
综合 |
|
30 |
核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
文化 |
|
31 |
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
农业 |
|
32 |
市区内街道办事处、社会居民委员会,设立更名、撤销、驻地迁移;城镇居住小区、开发区、工业区、农村村屯、城镇街道、城乡公路命名、更名审批 |
非许可性审批 |
《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发[1986]11号)《关于加强地名管理的实施意见》第三条(2001年1号政府令)、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六条 |
民政 |
|
33 |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变更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关于市、县以下各级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程序的通知》第四条(黑政办发[1984]61号) |
民政 |
|
34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第七条 |
民政 |
|
35 |
承办报批革命烈士审核 |
非许可性审批 |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四条(1980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 |
民政 |
|
36 |
撤销违反规定设置的收费、集资和义务工等增加农民负担项目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农业 |
|
37 |
农田保护区设定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
农业 |
|
38 |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第五条 |
劳动 |
|
39 |
群体性预防接种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卫生 |
|
40 |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停止供水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
城乡建设 |
|
41 |
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
水利 |
|
42 |
价格调节基金比率确定及使用批准 |
非许可性审批 |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的通知、《大庆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庆政发[2005]29号)第二十二条 |
综合 |
|
43 |
决定对疫区进行封锁和解除封锁 |
非许可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卫生 |
|
44 |
对取得水产养殖登记证而逾期未开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
农业 |
|
45 |
对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
行政处罚 |
《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1999年省政府2号令)第十七条 |
民政 |
|
46 |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的停业、关闭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二款;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国务院令第284号)第四十条第《中华人民共国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国发[1996]31号) |
环境保护 |
|
47 |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业整改仍不合格企业的关闭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等 |
安全生产监督 |
|
48 |
对违反消防规定且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单位停产停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 |
安全 |
|
49 |
对违反规定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使用和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第十九 |
卫生 |
|
50 |
责令违反粉尘管理规定的作业单位停业整顿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二十三条 |
安全生产监督 |
|
51 |
责令违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规定的单位停产、关闭 |
行政处罚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七、六十八、六十九 |
劳动 |
|
52 |
对违反自然疫源管理规定兴建的大型项目责令停建、关闭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
卫生 |
|
53 |
对违反《生猪屠宰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农业 |
|
54 |
吊销取水许证可证 |
行政处罚 |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
水利 |
|
55 |
对造成水土流失且不进行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责令停业治理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 |
水利 |
|
56 |
对违反规定的供水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
行政处罚 |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 |
水利 |
|
57 |
停用或停建严重耗能的工业项目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二条 |
能源 |
|
58 |
停业或关闭严重耗能的单位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三条 |
能源 |
|
59 |
停业或关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情节严重的单位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能源 |
|
60 |
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裁决 |
行政裁决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城乡建设 |
|
61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
国土资源 |
|
62 |
单位之间的林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 |
林业 |
|
63 |
决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七条 |
城乡建设 |
|
64 |
责令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或强制清除障碍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六十一条 |
能源 |
|
65 |
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植物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六十九条 |
能源 |
|
66 |
责令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企业限期治理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
环境保护 |
|
67 |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闲置、荒芜耕地的土地使用权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
国土资源 |
|
68 |
下达清除河道、滞洪区内阻碍行洪障碍物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 |
水利 |
|
69 |
发生一、二类动物疫病时,对疫区采取强制控制、扑灭措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
农业 |
|
70 |
收回国有草原使用权 |
行政强制 |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五十条 |
农业 |
|
71 |
划定基本草原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六条 |
农业 |
|
72 |
因公出国审核 |
其他行政权 |
《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贯彻<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因公赴港澳审批程序的通知》 |
综合 |
|
73 |
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综合 |
|
74 |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奖惩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第十六条 |
综合 |
|
75 |
裁决行政执法分歧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五条 |
综合 |
|
76 |
制定《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由市政府定价项目的定价标准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字[2004]132号) |
综合 |
|
77 |
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查 |
其他行政权 |
《开发区规划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 |
综合 |
|
78 |
水、噪声环境功能区和高污染燃料控制区的划定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6.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
环境保护 |
|
79 |
全市排污总量 指标分配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
环境保护 |
|
80 |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条《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 |
环境保护 |
|
81 |
重要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同意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四条 |
综合 |
|
82 |
作出耕作层剥离复垦造田决定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
国土资源 |
|
83 |
土地等级评定结果审核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国土资源 |
|
84 |
土地征用组织实施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国土资源 |
|
85 |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国土资源 |
|
86 |
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
综合 |
|
87 |
中小企业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 |
其他行政权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开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七政办函[2006]10号) |
综合 |
|
88 |
县区(含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 |
其他行政权 |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发[2007]7号 |
综合 |
|
89 |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考核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 |
综合 |
|
90 |
安全生产考核 |
其他行政权 |
七台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七编发[2004]18号) |
安全生产监督 |
|
91 |
制定林木年采伐限额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 |
林业 |
|
92 |
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和戒严期 |
其他行政权 |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四条 |
林业 |
|
93 |
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者资金补助等政策优惠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三条 |
林业 |
|
94 |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居民迁出安置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
林业 |
|
95 |
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林业 |
|
96 |
林权证核发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 |
林业 |
|
97 |
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 |
民政 |
|
98 |
秸杆禁烧区划定 |
其他行政权 |
《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
农业 |
|
99 |
责令退还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和进行各种摊派收取的款物 |
其他行政权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农业 |
|
100 |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
农业 |
|
101 |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确定 |
其他行政权 |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管理办法》(黑再就办发[2004]3号第二条 |
劳动 |
|
102 |
制定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其他行政权 |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黑劳社发[2004]25号)第一条 |
劳动 |
|
103 |
传染病爆发流行时采取紧急措施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
卫生 |
|
104 |
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宣布发生地为疫区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
卫生 |
|
105 |
宣布提前进入或延长草原防火期 |
其他行政权 |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十二条 |
农业 |
|
106 |
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管制期和管制区 |
其他行政权 |
《草原防火条例》第八条 |
农业 |
|
107 |
核发草原使用证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一条 |
农业 |
|
108 |
发布紧急临震预报 |
其他行政权 |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综合 |
|
109 |
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第二十五条 |
水利 |
|
110 |
在紧急防汛期调运物资人力、采取紧急措施、实施交通管制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 |
水利 |
|
111 |
划定国有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范围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 |
水利 |
|
112 |
汛期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调度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 |
水利 |
|
113 |
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 |
《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
综合 |
|
114 |
确定审核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
其他行政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
城乡建设 |
|
115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 |
综合 |
|
116 |
改变或者撤销下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 |
综合 |
|
117 |
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 |
综合 |
|
118 |
组织制定、批准各项规划、计划 |
其他行政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