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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