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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云飞)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日前推出《医疗卫生“3215”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产品的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调整医疗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大惠民措施,即“十免、十降、十提高”。“十免”: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门诊静点费、注射费;免收出入院患者接送车费;免收门诊观察床位费;免收病人市内120 急救车辆转运费;免收婚前检查费;免收产前检查费;免收产后访视费;免收新生儿疾病筛查费;免收0-7 岁儿童体检费。“十降”:降低核磁检查费10%,CT检查费10%,彩超检查费10%,大生化检查费10%,直线加速器治疗费10%,钼钯乳腺检查费10%,碎石机治疗费10%,胃、肠镜检查费10%,降低药品价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降低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500 元降至400 元,市级由原来的300 元降至200 元,区级由原来150 元降至50 元,乡镇卫生院由原来的50 元降至0元,实行零起付。“十提高”:提高大病救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000 元提高到5000 元;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用,由原来的300 元提高到500 元;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原来的15 元提高到18 元;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上线,由原来的5 万元提高到6 万元;提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金支付上线,由原来的8 万元提高到10 万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2 万元提高到3 万元;提高原有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医疗报销账户计入比例,由原来退休人员工资的1.3%提高到3.3%;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患者使用的基本药物、中药饮片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提高新农合慢病患者门诊报销的种类,由原来的5种提高到25种;提高新农合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由原来的65%提高到70%,区(县)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市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省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5%提高到35%。
启动两个试点,即启动城乡卫生一体化试点和实行“三保合一”试点。
建立一个卫生信息平台,即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努力缩短病人候诊时间。以医院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就医指南、专家简介、网上挂号、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医保政策、医疗药品价格等信息服务。2010 年对全市城乡居民实行“健康一卡通”。将医疗支付、电子病历、个人健康档案、体检、信息全部纳入卡中,持卡人可实现方便就医、快捷医疗支付等服务功能。
实行五项制度,即社区首诊制、双向转诊制、医师多点执业制、临床路径管理制和医疗信息公开制。
来源:七台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