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惠及困难群体
 
2009-08-13
 

  农村困难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改善民生,使改革成果惠及特困群众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民政局以“倾心为民、行善济贫、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为工作理念,时刻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冷暖,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年来共投入资金452 万元,建房321 户,维修房屋114 户,逐步改善了农村重灾户、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保障了弱势群体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农村弱势群体住房条件,市民政局加大了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同志实地考察、研究部署,组织全市民政干部“走百村、进千户、访万人”,广泛开展全市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大普查活动,深入困难乡村和困难群众家中,访困问需,帮助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调研基础上,通过召开区、乡政府、村民代表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议,市民政局把解决好农村困难危房户住房问题作为落实整改的重中之重,启动了“311”危房改造工程。由各级政府牵头筹集资金,从今年起利用3 年时间,为1000 户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建1000 所住房,彻底解决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今年将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五星村、立新村和宏伟镇峻山村四个村作为试点村,投入资金200 余万元,建房134 户。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对自身完全无能力建房的重点优抚对象、特困群体实施全额帮扶,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办理产权”的原则,做到建房选址科学合理、建筑质量安全可靠,重建户住房统一规定为45 平方米、蓝色彩钢瓦盖、塑钢窗、防盗门,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通过精心组织施工,实现当年施工,当年入住,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真正将惠及农村特困群体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结以往建房经验,市民政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有安全感”的原则,做到建房选址科学合理、建筑质量安全可靠,建筑式样统一设计,做到经济实用,美观大方。为规范审核程序,市民政局要求危房改造名单必须经村委会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区县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备案后才能生效。为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对象核实无误、工程进展顺利、工程质量优良,市民政局规定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展情况分期拨付,即重建房全部打好地基后拨付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达到平口后再拨付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工程验收合格后剩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维修房全部完工后一次性拨付。建立包保责任制,结对帮扶。各区对危房改造项目实行“区领导包保乡镇、乡镇干部包保村屯,逐户落实包保责任制”的办法,对危房改造工作全程负责,全程跟踪督办。

  

  作者:穆晓敏 记者邱东梅            来源:七台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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