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工作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09-06-12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市广大农民(农工、森工)朋友的支持和欢迎。最近,国家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的品种和补贴数量,同时又将汽车和摩托车列入下乡的补贴范围,以尽量满足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需求。为方便大家了解掌握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方便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宣传如下:

  

  一、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一)补贴种类及标准

  

  1、微型客车。直接购买,直接补贴,每个农户可购买一辆排量在1.3 升以下的微型客车。

  

  2、轻型载货汽车。实行的是换购,即必须报废原有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再购买新车。每农户可换购一辆质量大于1.8 吨,小于6 吨的轻型载货汽车。

  

  汽车下乡实施时间为2009 年3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补贴标准统一为销售价格10%;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最多补贴5000 元。同时对报废的三轮农用车每辆给予2000 元、低速货车每辆给予3000 元的补贴。

  

  3、摩托车。每个农户可购买2 辆摩托车。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13%;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摩托车下乡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二)申报补贴程序及材料

  

  首先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的注册登记,然后持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补一卡通)、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换购轻型载货汽车还需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凭上述资料到当地乡镇财政所申报领取补贴资金。除此以外,还需当场审验所购车辆“汽车下乡”或“摩托车下乡”专有标识。

  

  (三)购买及申报补贴注意事项

  

  农户在购买下乡的汽车或摩托车时,要确认所选购车辆必须是国家列入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品牌和型号,车身上必须印有“汽车下乡”或“摩托车下乡”标识。

  

  我们已经将汽车摩托车下乡所有的产品品牌型号、全省经销商目录及相关政策印刷成册,发到各县区、各乡镇财政所。为避免购买不享受补贴的品种,大家在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可向经销商咨询外,还可以直接到县或乡镇财政所查阅,也可以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www.hljec.gov.cn 或省商务厅网址:www.hl-doftec.gov.cn进行查询。

  

  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调整

  

  (一)品种增加到9 类。在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4 类基础上,又将电脑、空调(包括壁挂式、落地式)、热水器(包括储水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式)、微波炉、电磁炉5 类产品列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二)补贴数量增加到2 台。由原来每个农户每类补贴品种可购买1 台增加到2 台。

  

  (三)价格标准有所提高。提高后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 元,手机1000 元,洗衣机2000 元,壁挂式空调2500 元,落地式空调4000 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 元,燃气式热水器2500 元,太阳能式热水器4000 元,电脑3500 元,微波炉1000 元,电磁炉600 元。

  

  (四)补贴兑付方式进一步简化。从5月1日开始,由过去购买人自己到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改为由销售网点代理购买人到财政部门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向销售网点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储蓄存折(粮补一卡通)。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3 个工作日内,将补贴申报资料提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农政策,请大家把握时机,充分利用,踊跃购买,尽快改善和提升生活品质。

  

  咨询电话:8293103 8688022

  

七台河市商务局

七台河市财政局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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