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管理,确保煤矿企业全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市安监局于即日起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活动计划至7月底结束。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安监局、煤炭局4名处级领导带队。检查主要内容,一是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技术矿长、六万吨以上的包括通风矿长)持证上岗情况;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瓦检员、放炮员、绞车工、安检员、电钳工)、采煤掘进班组长、监控值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三是井下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四是矿井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安监局在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七安监发〔2010〕50号)文件中要求,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执法。对未按规定全员持证上岗的煤矿企业,责令停产,强制培训,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来源:市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