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区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2010-08-25
 

  为彻底清查资产,界定资产所有权,核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量,确立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体系,完善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近日,桃山区财政局对全区3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为使本次清查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区财政局制订了《桃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清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分单位自查和抽查、核实两个阶段。在清查过程中,对各类实物进行了全面登记、核实,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对资产所有权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了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经营者各自的责任和利益,建立了经营者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制度。

  此次清查历时一个月时间,实现了账卡、账表账账相符,重新建立了全区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作者:安淑清 孟桂华    信息来源:桃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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