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前置件,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进入审核程序;2、审核:审核人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3、评估论证: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相应结果报审核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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