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审批
 
2009-02-13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许可条件 利用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申请材料 申报含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人提交项目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进入审核程序;
2、审核:审核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服务窗口办理

许可期限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单位 发改委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408号
七台河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47号 E-mail:qthgo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