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请人到市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送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转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二)审核:审核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核验。
注: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服务窗口咨询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