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请人到市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写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送交申报材料。受理人审查前置件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齐全的提交审核人审核。(二)审核:审核人审核提交材料,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即批准,不齐全返回。(三)现场踏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出具审核意见。
注: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