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异地转移审批
2009-02-13
【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异地转移审批
【办理机构】
七台河市环保局
【办理地址】
七台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64-8395008
【办理条件】
申请转移的危险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所需材料】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1、危险废物异地转移计划;
2、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审查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批准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办结时限】
自接到正式转移计划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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