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
 
2007-11-05
 
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办理机构  
    七台河市卫生局
办理地址  
    七台河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  
    0464-8669011
办理条件  
    二级医疗机构和地、市、县级专科防治院(所、站),99张床位以上的康复医院,299张床位以下的疗养院、县急救站以及部队编外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
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办理程序  
    拟申请注册的人员,向注册机关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者。护士注册有效期为2年。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年期满前60日,由原注册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检验注册。
办结时限  
    30日内。
收费标准  
    首次8元,再次4元。
收费依据  
    按《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通知》[(94)财综字第121号] 规定,对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收取执业护士注册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护士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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