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丽,市政府副市长。女,1964年1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2.09-1986.07 东北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生
1986.07-1990.10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科员
1990.10-1994.04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副科长
1994.04-1996.11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科长
1996.11-2001.12 七台河市农委副主任(其间:1998.09-2000.07 在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班学习;2000.09-2001.07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1.12-2005.12 七台河市新兴区委副书记(其间:2005.09-2005.11 山东烟台莱州市挂职市委
副书记)
2005.12-2008.12 七台河市新兴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8.12-2009.02 待分配
2009.02-2010.10 七台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
2010.10-2011.01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1.01-2012.01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2.01-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