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海,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黑龙江勃利县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历。
1974.08--1978.01 勃利县双河镇生产中学教员
1978.01--1984.04 勃利县双河水泥厂厂长
1984.04--1988.06 勃利县水泥厂副厂长
1988.06--1995.11 桃山区经委副主任、劳动局长
1995.11--1997.11 七台河市桃山区副区长
1997.11--2005.08 七台河市政协副主席
2005.08--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负责文教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及其管理机构、文化局及其管理机构、广电局及其管理机构、人口计生委、体育局、科信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及其管理机构、地震局、七台河职业学院。
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华书店;联系市科协、报社、工商联、侨联、文联、社联、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本战线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