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狠抓管理全面提升土地使用税管理水平
 
2011-04-02
 

 

强化措施 狠抓管理

全面提升土地使用税管理水平

 

七台河市地方税务局

 

 

新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以来,我们按照省局政策增收的工作部署,针对土地使用税管理中存在的应税土地面积不清、纳税人申报不实、欠税回收难度大等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借鉴省内外的好做法,按照“部门协作、信息比对、实地勘测、强化征收”的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土地使用税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2008年,土地使用税入库4877万元,为2006年的4倍。预计2009年土地使用税将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增幅达到35%以上。

一、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离不开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我们积极推动政府牵头,建立地税主导,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协作的综合治税体系。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地税部门召集,同级部门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信息传递制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涉税信息传递的通知》,对土地信息的传递内容、传递表单、传递途径、传递时限做出具体规定,定期通报信息传递情况,使信息传递高效运行。目前,已获取5672宗土地信息。三是联合开展实地勘测。依托国土资源部门测绘资质和专业技术优势,对需要进行实地勘测的,共同制定勘测计划,联合开展实地勘测。

二、做好信息比对,强化税源监控

通过细化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发现纳税人不申报、少申报或按低等级申报问题,确保土地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一是有效整合信息。将接收的土地信息按照可比口径进行筛选和整理,剔除无用信息,为信息比对奠定基础。二是开展信息比对。将国土资源部门传递的土地信息与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信息逐户比对,查找土地信息缺失、面积不符的问题;将税源登记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查找纳税人不申报、少申报土地使用税或者未进行税源登记的问题;将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入库信息与上年同期数进行比对,查找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土地使用税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未缴纳营业税的问题;将纳税人房产税缴纳信息与土地使用税缴纳信息进行比对,查找纳税人已缴纳房产税但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问题。三是处理异常信息。把异常信息交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信息不全或不真实的,责令纳税人重新进行登记;对纳税人因未报或少报应税土地面积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2008年,共比对8,965户次,比对出差异户数1320户,查出漏征漏管土地面积210万平方米,增加税款653万元。

三、开展实地勘测,核准土地面积

针对土地使用税管理中土地面积难以准确确定的问题,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实地勘测。一是明确实地勘测对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展实地勘测:纳税人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批准用地文件的;纳税人申报的免税面积无有效依据的;纳税人进行改建、扩建等新增加应税土地面积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有争议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实地勘测的;主管地税机关信息比对发现异常需要进行实地勘测的。二是采用高效勘测手段。配备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利用其精度高、计算快,布点灵活的特点,实地勘测土地面积,省时省力,结果准确。勘测人员将勘测数据输入计算机,定位生成测绘图,确定应税、免税面积,并经地税、国土资源部门及纳税人三方签字确认。三是有效利用勘测结果。将实地勘测的面积更新录入税收征管软件,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完善一户式电子档案;把测绘图纸等纸质材料装入纳税人“一户式”档案。比对出的差异面积,责令纳税人补正申报并限期缴纳税款。2008年,共对37户纳税人进行了实地勘测,勘测效果明显,增加应税土地面积29万平方米,补征税款206万元。

四、强化税款征收,突破薄弱环节

土地等级界限不清、双定户征收难度大、欠税回收困难等情况,是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全力进行攻坚。

一是严格界定等级。对征税范围边缘地段,不能界定是否属于征税范围及具体适用土地等级的,以书面形式报请市政府界定,市政府将鹿山矿区等3个地段批准为开征区。对纳税人一宗土地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的,通过开展实地勘测,确定不同等级的土地面积,按照认定结论征税。对因城乡发展、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向政府提出调整土地等级的建议。二是加强双定户土地使用税管理。土地使用税征期分散,双定户纳税人普遍存在拖过征期不交税款的问题。将其年度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税款,按月分解到税收定额中,与其他税种一并征收。三是加大欠税回收力度。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后,欠税问题凸显出来。对内强化欠税监控,建立欠税分户管理台账,动态监控纳税人欠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实行欠税报告制度,按季逐级上报欠税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欠税回收不力的有关人员,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四条禁令》的规定追究责任。去年以来,对12名干部追究了责任。对外强化执法刚性,针对欠税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还款计划,对不按期缴纳的纳税人,依法采取停供发票、银行扣缴、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保证欠税回收入库。同时,对欠税纳税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2008年,我们共对17户欠税纳税人采取了强制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76万元;查封房产6处,扣押车辆8台,拍卖所得抵缴税款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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