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试行)
 
2007-12-28
 

为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发挥失信惩戒机制作用,规范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程序,整体推进“诚信龙江”建设和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试行)》。
  一、典型失信案件的报送制度
  典型失信案件是指那些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失信事实清楚,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失信案件。包括以下三类失信案件:政府失信案件;企业失信案件;个人失信案件。
  1、典型失信案件的选择范围
  典型政府失信案件的选择范围:政府及政府部门政策朝令夕改,不兑现承诺的失信案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失信于外地投资商的失信案件;政府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案件;以及政府部门损害百姓利益、行政不作为等严重破坏我省政府公信力及对外形象,且失信事实清楚,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政府失信案件。
典型企业和个人失信案件的选择范围:严重侵害外地来我省投资客商、合作者利益;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环境污染,坑农害农,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以及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相关失信案件。且失信事实清楚、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和时效性,且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或司法程序,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已生效或相关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并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典型失信案件;及没有进行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或正在处罚和判决过程中,但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和我省形象,失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失信行为主观恶意明显的企业及个人典型失信案件。
  2、典型失信案件报送材料主要内容
  (1)根据所报送的典型失信案件类型(政府、企业、个人),分别填写《典型失信案件报表》。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由报送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提供典型失信案件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政府失信案件书面材料包括:一是报送案件的主要失信事实认定材料;二是对案件失信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三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企业和个人失信案件书面材料包括:一是报送案件的主要失信认定材料;二是企业对部门处罚意见或限期整改决定下达后的处理和整改态度;三是对案件失信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相似案件可统一剖析);四是部门最终处罚决定或意见,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提供典型失信案件的佐证材料:政府失信案件佐证材料;企业和个人失信案件佐证材料包括部门行政处罚意见书(裁定书)、法院判决书、案件处理过程中下达的警示通知书、整改书、案件中涉及企业或个人的承诺书及能够体现失信行为的佐证材料。
  3、典型失信案件材料报送要求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经委、省商务厅、省招商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劳动厅、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在每月初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办结的企业和个人典型失信案件,形成报表及时报送省诚信办。省发改委负责对欺诈外地投资商、合作者失信案件的报送工作。省监察厅负责做好政府失信案件的报送工作,将经调查核实,事实认定清楚的政府失信案件报送省诚信办。
  二、典型失信案件材料初审
  省诚信办负责接收整理各部门报送的典型失信案件材料,并按报送的要求对材料的内容进行初审。审核的主要方面包括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及报送材料内容是否合乎要求。省诚信办对各部门报送案件材料初审结束后,将统一移交省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律评估。
  三、典型失信案件法律评估
  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法律咨询评估小组会议,对省诚信办提交的拟曝光典型失信案件材料进行审议。法律咨询评估小组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的失信事实是否准确、过程是否清晰;案件法定事实是否成立;案件是否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件失信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及后果。法律咨询评估小组对案件材料审议结束后,省诚信办按照法律咨询评估小组的审议情况,由省政府法制办出具法律评估意见,确定拟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名单。
  四、确定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名单
  1、省诚信办将确定的拟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名单及省政府法制办出具的法律评估意见统一报送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法律咨询评估小组确定的拟曝光的典型失信案件名单,并确定公开曝光的典型失信案件名单。
  五、曝光公示
  由省诚信办牵头组织协调曝光公示工作,省委宣传部配合省诚信办做好曝光宣传工作,报送典型失信案件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曝光文字材料。
  1、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省电台、省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布被曝光案件名单。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采取专家访谈、企业家访谈等形式对典型失信案件展开深刻剖析,以儆效尤,使企业和个人真正认识到“守信可受益、失信遭惩罚、无信难立足”。
  2、结合不同案例的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组织省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并播放。
  3、在“诚信龙江网”和“东北网”建立典型失信案件曝光栏,对典型失信案件失信行为按国际惯例时限在网上公示。
  4、举办失信曝光活动警示教育展览。
  六、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对被曝光失信案件中涉及的政府及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提出整改意见,使失信者引以为戒,改正错误。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省诚信办作为牵头单位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工作程序化、法制化。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处理的案件要符合法律程序,保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的严肃性。
  3、落实分工和责任。各部门要把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目标,确保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通报制度。为做好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省诚信办每半年将各部门报送的案件及被曝光的典型失信案件情况进行统计,报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部门通报。
  5、各主要新闻媒体主动将群众社会反映、实际跟踪调查、有关部门提供等方式获得的案件线索及时提供省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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