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和市政府重要政务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外事拜会安排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音像收集,负责编辑《市政府工作大事记》;负责对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问题的调研和反馈。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及联络机构的联络、指导和有关事项办理。负责本单位政务接待以及各种事务性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指定范围的办公区域的服务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和管理。 市政府常务会议秘书单设,人员由秘书科管理,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要专题会议、市长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等会务组织和市政府党组学习活动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承办各战线副市长交办的工作;及时综合整理全市经济及社会事业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根据领导同志的指示,沟通联系有关工作情况,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起草市政府各战线会议的领导讲话。 (三)信息科 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政务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编报、网络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市政府督办检查室(挂建议提案联络科牌子)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及市政府和办公室重要文件、电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并负责做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及来访的各项协调联络工作。 (五)人事劳资科(挂党总支办牌子) 负责市政府办机关、归口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调配、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领导和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市政府办目标管理工作。 (六)财务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预决算编制、审核、上报,预算计划执行、监督、管理和预算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七)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 (八)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相关工作。 (九)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发文代拟稿的起草和审核及各种会议文件的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公文格式化、印鉴管理、档案、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传递、交换、保密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 (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 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联络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总体预案修订、人员培训、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一)市政府车队 负责市政府领导专用车辆和机关公务用车等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相关管理事宜。 市政府调研室 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或意见;组织协调政府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体会议讲话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文章;承办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承担全市金融工作方面的综合调研、指导、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地方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联系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证券、保险、担保、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搞好协调服务、信息交流,对有关工作事宜进行必要的管理。参与制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银企对接,负责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责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金融体制发展的监督指导,有计划地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参与风险投资、债券发行、股权投资等融资工作。依法管理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核和监管。组织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指导上市公司做好资本运营。负责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核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担保风险。加强对保险业的指导和监督,推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牵头组织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考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处级领导职数:主任1职,副主任3职,纪检组长1职。科级领导职数:科长13职;副科长5职(调研室副主任、秘书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副主任、应急办副主任各一职)。 四、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及联络机构。 (二)市政府办原承担的安全保卫职能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