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电业局简介
七台河市电业局,于1992年1月1日成立。担负着市内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三个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全局的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两部分。供电部分2005年供电量9.72亿千瓦时,售电量9.67亿千瓦时,用电户数24909户。拥有 10千伏配电变压器157 台,容量4.3525万千伏安; 10千伏配电线路15条65.93千米;电缆线路10千伏 31条 2.0千米。农电部分2005年购电量1.63亿千瓦时,售电量1.53亿千瓦时,用电户数37402户。拥有局有产权35千伏变电所2座,主变压器4台,容量1.575万千伏安,6/10千伏配电变压器218台,容量1.812万千伏安;用户产权6/10千伏配电变压器297台,容量4.9048万千伏安。局有产权35千伏配电线路2条24.94千米, 6/10千伏配电线路19条358.696千米;用户产权6/10千伏配电线路共48.66千米。
七台河市电业局共有职能科室10个,6个供电所,2个变电所。现有在职职工109人,聘用员工196人,退休职工 2人。
近年来, 七台河市电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为地方济服务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目标,把提供安全可靠、经济、快捷、高效的电力服务作为自己的使命,坚持把党建行风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连续六年在全市双评工作中位居榜首,并连年获得了“全市为经济建设服务十佳窗口单位”的殊荣。2001年,在全省开展电力系统优质服务年活动中,我局在全省电力系统110个供电企业中取得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第一名的好成绩;2003年,被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被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同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荣誉;2005年,被七台河市政府授予“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根据地方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二)负责地方电网规划与建设。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地方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地方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并具体落实电网的布局。 (三)负责所辖区域的电力调度。根据所辖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负责电网之间以及电网与电厂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落实和执行政府有序用电方案,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四)供电业务办理。负责所辖区域内业扩工程受理、施工、验收、通电,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承担供电故障抢修任务。 (五)电力设施保护。负责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的作业进行审批。 (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七)对有关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协调局重要公务活动;负责值班、信访、公文、机要、档案、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等影响企业稳定的事件;负责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公共关系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后勤事务的政策性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632001 发展策划部:负责研究拟定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负责编制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所辖电网中长期电力需求预测分析;负责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电量计划和小型基建计划;负责售电量和线损管理;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地方电厂管理;负责企业综合统计;负责企业创一流同业对标管理;负责电量关口管理;归口软课题研究工作。联系电话:863207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研究拟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用工和劳动计划管理;负责薪酬分配和业绩考核管理;负责员工培训的政策性管理、队伍建设、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管理;负责退休人员的政策性管理。联系电话:8632021 财务资产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和会计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研究拟定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负责收入及成本管理;负责电价管理;负责资产及产权管理;负责银行账户、资金及现金流量管理;负责税务管理及发票的印制、发放及缴销;负责基建财务管理;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负责财务评价与稽核管理;负责电量交易的电费结算工作。联系电话:8632121 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监察、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生产和基建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和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负责电力可靠性管理;负责设备全寿命管理;归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办公区域及其他生产和工作场所安全保卫管理;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反窃电工作。联系电话:863215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企业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技术改造、技术监督、节能降耗管理;负责制定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和防灾减灾管理。联系电话:8632171 基建部:负责制定企业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技术及概预算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电网建设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联系电话:8632191 营销部:负责制定企业电力营销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研究拟定企业营销战略;负责编制企业营销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市场开拓及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用电营业、电能计量、电费回收、用电稽查、优质服务、供用电合同管理;负责营销技术推广与应用。联系电话:8632081 审计部:负责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和评价;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经济责任任期和离任审计;负责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经营活动审计、工程审计等工作;配合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经济案件进行审计调查。联系电话:8632101 监察部(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对本部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职工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负责企业投诉举报事件的受理和案件的查处;负责纠风和行风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8632041 思想政治工作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本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青年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和团委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632031 工会:负责工会组织建设,落实企业职代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开展民主监督;负责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合法利益;负责班组建设;负责联系电力文体协工作;负责工会财务等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632051 农电工作部:负责制定农电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农网规划与计划管理;负责农电年度综合指标的汇总;负责农电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电综合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联系电话:8632216 科技信息部:负责制定科技信息方面的标准、制度和办法;负责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科技信息计划;负责科技项目、技术监督、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组织协调,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标准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科技、信息及技术资料管理;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632161 三、领导分工 狄英杰:局长、党委副书记,负责局全面工作,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发展策划部、审计部。 赵铁军:党委书记、副局长,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管理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协助局长管理基建部。 张永彬:副局长,负责营销工作,协助局长管理营销部、发展策划部(线损、小型基建工作)。 程显林:副局长,负责生产工作,协助局长管理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科技信息部、设计院、发展策划部(电网规划工作)。 赵振莲:副局长,负责农电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农电工作部、物流服务分中心、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赵建梅: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负责纪检和工会工作,管理工会,协助局长管理监察部,协助党委书记管理纪检委。
电费及违约金收缴
一、电费收缴:
1、到供电部门营业厅交费---客户可以到电业局营业厅交费。
2、银行储蓄所交费---客户可以就近到我市工行各储蓄所交费(不包括卡表用户)。
二、电费违约金收缴: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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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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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 |
电度电价 |
基本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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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20
千伏 |
35-66千伏 |
110-220千伏以下 |
220千伏及以上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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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电 |
0.510 |
0.500 |
0.500 |
0.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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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工业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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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
0.605 |
0.593 |
0.583 |
0.573 |
3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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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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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8 |
0.595 |
0.583 |
0.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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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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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化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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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
0.422 |
0.406 |
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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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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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936 |
0.926 |
0.924 |
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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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生产用电 |
0.489 |
0.479 |
0.477 |
0.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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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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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包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未开征的地区不含)、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分钱(未开征的地区不含)、大工业用电0.7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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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本表中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对抗灾救灾、单系列合成氨、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生产用电及农业生产中的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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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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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居民生活用电0.39分钱,其余各类用电0.68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余各类用电0.8分钱。 |
服务热线:95598
七台河电业局“95598”客户服务中心作为七台河地区电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为七台河地区电力客户提供全天候7×24小时“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
服务方式:自动语音应答,人工座席电话咨询。
服务范围:客户信息查询、电费查询、用电业务查询、停电信息查询,用电业务有电力法律法规咨询、故障报修、投诉举报等。 |